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7日,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通報2016年廣東省辦公用設備耗材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,抽查了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東莞、中山、順德等6個地市(區)91家企業生產的200批次辦公用設備耗材產品。經檢驗,4批次產品不合格,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2.0%。
本次抽查依據DB 44/T 305—2006《噴墨打印機墨盒通用技術規范》、DB 44/T 692—2009《激光打印鼓粉盒通用技術規范》、GB/T 4313—2014《信息技術 辦公設備 針式打印機用編織打印色帶通用規范》、QB/T 2730.1—2013《噴墨打印機用墨水》、QB/T 2730.2—2013《水基噴繪墨水》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,分別對墨盒產品的外觀及結構要求、大氣環境適應性、跌落適應性、裝機性能及初始狀態可靠性、打印穩定性、間隙打印性能、印跡色密度、印跡耐紫外光照性、印跡耐擦性、印跡互滲性、印跡色均勻度、反復裝機試驗、穩定性、標志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;對鼓粉盒產品的外觀和結構、揭膜力、運轉性能、印品質量(包括圖像密度、底灰、定影牢固度、色點、灰度等級)、大氣環境適應性、標志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;對色帶產品的外觀、尺寸(長度、厚度、寬度、接縫厚度、接縫寬度、接縫錯位)、帶基經緯密度、接縫斷裂強度、印跡特性(印跡灰度、印跡耐擦性、印跡耐紫外光照性、印跡不滲化性、印跡耐水性)、貯存穩定性、標志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;對墨水產品的表面張力、粘度、電導率、凍融穩定性、印跡色密度、印跡耐紫外光照、印跡互滲性、可溶性砷、可溶性汞、可溶性鋇、可溶性鉛、可溶性鎘、可溶性鉻、可溶性銻、可溶性硒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4批次,涉及到鼓粉盒產品的印品質量(圖像密度、定影牢固度、底灰)、大氣環境適應性、外觀和結構等3個項目。